处理房产法定继承,首先需要确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接下来,继承人需要办理继承公证,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如果继承人之间对房产分割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继承人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提交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如果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需要其他人书面同意放弃继承。这样,继承人就能依法完成房产的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