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这个叫做“债主追欠款”的法律程序里头,就算债权人最后赢了官司,裁判出来的诉讼费也不是债务人家负担的。相反,这些费用应该由欠款人来买单,而且还得从欠款人最后能还清的那部分财产里面去挤出来出这份钱。不过说到债权人去起诉时所花费的那些个必要开销,例如花掉的差旅费、支付给大状的报酬等,那就又另当别论。没错,这些都应该让用于贷款的那个债务人来埋单噢。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些钱都是因为他没有尽力去讨回他应有的欠款,从而给债权人带来了损失才产生的。而且咱们还要注意的就是,如果最后法官爷爷宣判债权人输掉了这场比赛的话,那么这民事诉讼中的诉讼费就得由债权人自己掏腰包。咱们说的这个关于“债主追讨欠款”的法庭诉讼费用承担制度呀,其实就是按照公正并且有过失负担责任的原则,保证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