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后满一年即进行离婚之际,关于彩礼是否需要归还给付方,需要权衡诸多方面的因素做全面的考量。一般而言,若男女双方已经完成了婚姻登记手续,然而却未能真正地共同生活在一起;或者是在婚前男方为女方支付彩礼,而后由此带来了男方经济上的极度窘迫之境遇,那么在此情况下,女方是有义务向男方归还彩礼的。然而,倘若在婚后满一年的时候出现这一问题,在具体处理时往往需要根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实际期限的长短、是否拥有共同生育的子女、以及家庭财务状况和财产使用情况等多重因素,由相关的司法机构依据法律规定,考量后做出合理判断,决定是否要求女方归还以及归还的金额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