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前男方付了首付,婚后用女方的存款提前还贷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产归属和还贷部分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首先,房产如果是男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其名下,一般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包括女方的存款,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会考虑共同还贷的资金数额、还贷的时间以及房产增值的幅度等因素。因此,女方的存款用于提前还贷,实际上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投入,应当在财产分割时得到相应的补偿。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