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获得的房地产进行再次销售的过程中,我们通常会面临到各类税费的交纳问题,其中包括个人所得课税、增值税以及相关的附加费用等等。就个人所得课税而言,若继承取得的房产经过五年的时间转化为了家庭的唯一住所,那么便可以享受免除个人所得课税的优惠待遇;然而,如果这一条件无法满足,那么就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课税。至于增值税及其附加费用部分,如果出售的房产已经取得了房产证并且超过两年的时间,那么将无需缴纳增值税;反之,如果未达到两年的期限,那么就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以及相关的附加费用。另外,还有可能涉及到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费,但是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以及房产的实际状况来进行判断。因此,我强烈建议您在决定出售之前,先向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详细的咨询,以便能够获取到最准确的纳税信息以及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