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解除合法婚姻关系之前,与其他人进行非法同居活动并不必然被判定为犯有重婚罪。然而,对于重婚罪的确立是有着相对严格的规定的,其定义标准要求有配偶者必须与其他异性以夫妻的名义公开地共同生活。若仅仅是存在同居关系,而并未向外界公开以夫妻名义相称,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定性为重婚罪的。但是,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婚姻关系中的过失行为,在涉及到离婚诉讼时,无过错的一方有权提出索求损害赔偿的诉求。此外,我们还需特别关注和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证人的证词、能够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相关书面文件以及实物证据等等。倘若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实确实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犯有重婚罪,从而面临相应的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