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诉讼的时效期限制通常设定为三年时间。在此期间内,债权人拥有向司法机构申诉以维护其权益的权力,并恳请欠债人切实履行相应债务责任。然而,若出现一些特定情形,时效期限可能会被暂时停止或者完全终止。首先,时效期限的中途暂停通常源于债权人发表声明主张自身权益,或者债务人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还款义务等法律规定的原因,此时,时效期限将从新开始计算。其次,当时效期限临近结束的最后六个月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客观阻碍,时效期限将会被暂时停止计算。总而言之,作为债权人,我们应当充分利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及时采取行动,避免因为超过时效期限而导致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