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解除之时,关于债务的处置及承担,大致遵循以下几个重要原则:假如这些所涉及到的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这笔债务应当由夫妻二人共同负担和清偿;反之,若为一方当事人个人所欠下的债务,便应由该名当事人自行承担并进行偿还。在对债务性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债务产生的具体时间、用途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举例来说,如果某一方当事人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背负的债务,往往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然而,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筹集资金进行商业运营活动,并且其所得收益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那么这类债务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