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立案审理通常需具备的相关证据主要如下:首要的是由医院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其中应当包含详细的病症状况及其相应的检验结果,从而能够明确证实该事件属于食物中毒行为;此外便是有关此次用餐活动的各类相关凭证,例如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消费小票、发票以及订餐记录等,这些将有助于证实您曾身处特定场所进行用餐活动;另外,在必要时可能还需采集相关食品样品,特别是若还有未使用完的食品的话,对于检测毒性物质的存在至关重要;最后,证人的证言也是不可缺少的部分,例如当时与您共同用餐而出现相似病症的其他人员所提供的证词,这将可以提升证据的可信度和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