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离婚手续之后决定再度步入婚姻殿堂的朋友们,若是准备再次申请结婚登记时,您们将会被提醒需要携带以下重要证件及材料:包括双方各自的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先前离异过的朋友们,应同时带上离婚证书或由法院确认丢失效力的离婚判决书以及相关调解书等证明文件。值得高度关注的事项为,户口簿中的婚姻状况信息务必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若发现存在不一致之处,请务必提前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进行相应的更正处理。此外,所有提交的证件及材料都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前往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正式的结婚登记申请。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将对您们所提供的各项证件、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程序,一旦证实满足所有条件,便有权给予本次结婚登记核准,并最终向您们颁发结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