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协议优先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公平合理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于有重大过错的一方,如重婚、家庭暴力等行为,法院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其进行惩罚,减少其应得的份额。
3. 特殊情况的处理
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共同财产的行为: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此类行为的一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借款协议的处理:夫妻之间订立的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