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名公民受到公安机关传唤之际,其家属往往会被局限于无法进行探访。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此种情形下的传唤期限通常不会超过十二个小时;若因案情特别重大或复杂而需采取拘留或逮捕等严厉措施时,传唤的持续时间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件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工作。唯有在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或是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之后,律师方可根据法定程序前往监狱和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有必要强调的是,假如仅为普通的传唤协助调查,且尚未涉及到刑事犯罪行为,那么待传唤期完毕之后,当事人即可平安返回家庭,并不存在家属探视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