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仲裁调解书。一般,这仲裁调解书一旦生效,那可就跟定事儿似的,不能再就同一纠纷跑去申请仲裁。为啥?就因为它有终局性和约束力,双方都得老老实实地履行那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比如说,有个员工和公司闹纠纷,经过仲裁达成了调解书,双方都签了字,那这事儿就算定了。可要是出现特殊情况,就像那公司的老板通过欺诈的手段,骗员工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员工根本不知道自己签的是啥,这就属于违背员工真实意思。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规定员工不能正常请假,这可不行。
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调解书。一旦撤销成功,那说不定就还有再次申请仲裁的机会。所以,正常情况下生效的仲裁调解书那可是有很强的既判力的,可不能随随便便就推翻,得看清楚到底有没有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