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一般都要求当事人双方都得出庭。不过,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像是被告找不到人了,或者用其他办法都没法把传票等法律文书送到被告手里,这时候就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来送达,然后进行缺席判决。
公告送达是法律上的一种送达办法,主要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以及用其他常规方式没法送达的时候才会使用。不过,法院在处理这类情况时,会对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进行特别严格的审查。
这里要特别注意,如果原告仅仅只是说被告下落不明,但是却没有其他的证据来证明,通常是很难认定就可以使用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的。总的来说,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公告送达缺席判决的使用是比较谨慎的,必须要充分地审查相关的条件和证据,不能随便就采用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