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达到两年这个时间节点时,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通常会把这一情况当作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重要情形之一。
要是其中一方凭借这个理由去提起离婚诉讼,那他就必须得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分居的事实,以及确实是因为感情不和才分居的。像双方签订的专门的分居协议,在外居住所签订的租赁合同,还有证人所提供的证言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
不过,虽然分居满了两年,但这也不是就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在审理的时候,还会全面地考虑夫妻之间的感情基础到底怎么样,离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以及有没有可能和好等等这些因素。
要是经过审理之后,认定夫妻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并且没有和好的可能了,那么一般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也会按照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以及子女的抚养等问题作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