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乃国家法律所明确设定的追究特定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时限。通常来讲,倘若追诉时效得以顺利逾越,那么司法机关便不再进行任何刑事追责行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该罪犯完全摆脱了罪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已超出追诉时效,若被告人行为已经引发警方或法庭介入调查,且被告人在后续调查过程中故意躲避调查或是拒绝接受审理,则其将不受原定追诉时效的制约。再者,若受害者在此期间提出控诉,而相关部门却未能依法予以立案处理,同样也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最后,针对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案件,若历经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被告人进行追诉,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总而言之,判定超过追诉时效后是否仍应认定为有罪,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复杂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