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轻伤二级的刑事案件在获得受害人谅解后,确实存在着免予起诉的可能性,但是并非绝对。检察机关的决定终究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权衡。尽管受害人的谅解是一项重要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但检察机关在做出决定时,仍然会全面审视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平时的品行表现等等。若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或者犯罪嫌疑人具备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同时又能真诚地认罪悔过,那么在综合全案所有情况之后,检察机关可能会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然而,如果犯罪情节严重,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即使受害人给予了谅解,检察机关仍可能会依法提起公诉。因此,最终能否免予起诉,完全取决于检察机关对整个案件的整体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