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刑事司法程序中,仅仅依赖多人的口供而缺乏其它相关证据,通常是不足以判定被告人的罪行的。遵循了"孤证不能定案"这一基本原则,口供本身虽然作为言辞类别的证据,具有极高的真实度以及稳定性,然而这些可能性却常常出现变量。若想对被告人进行定罪判刑,必须满足"证据确凿、充足"这个严格的标准,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且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从而具备排除任何合理怀疑的能力。仅仅依靠多人的口供,并不能够有力地证明犯罪行为的实际发生。然而,如果这些口供之间能够互相印证,并且与现有的其他间接证据相结合,构建出一个相对紧密的逻辑链条,那么对于定罪判刑来说,或许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然而,从严谨的法律角度来看,我们仍然需要有客观、真实、合法的实质性证据来支撑定罪判刑这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