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协议离婚方案时,所设定的冷静期内对于财产分配的反悔情况颇为复杂,因为构建冷静期的初衷正是为了让当事人能够重新审视其决定,防止因一时冲动而做出错误选择。然而,冷静期中对于财产分配的反悔并非必然导致原有财产约定的失效。但是,当其中一方对于原有的财产约定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时,原先约定的财产分配将不再适用,取而代之的是双方必须再次就此问题展开协商。如果经过友好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那就只得诉诸于法庭,由法官根据各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合理公正的裁定。在这些因素中,法官要特别关注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范畴以及双方对此的投入程度,以及婚姻持续的时间长度,还包括两人之间是否存在过错等各种因素。另外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在所有离婚过程中的财产约定和处理,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同时也应当尽可能地保存相关证据,例如财产明细表、协议文本等等,只为将来可能产生的纠纷时刻准备着,从而有效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