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乃指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能充分履行或违背了既定合同规定的职责及义务,而由此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该项责任通常包含以下三种情况:首先,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来临之际,任何一方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达出将无法履行对应的合同义务;其次,实际违约涵盖了各种不同的情况,诸如拒绝履行合同、延期履行以及不完整地履行等等。例如,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地点以及方式来履行相应的义务,或者交付的标的物数量与质量都与原协议存在明显差异等现象也属于实际违约。最后,加害给付则是指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过程中出现了缺陷,导致另一方的权益遭受超过履行利益之外的损害。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承担赔偿因自身过错行为产生的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手段进行承担。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在签订合同时预先约定好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及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