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过程中采纳他人作为发展对象并使之成为下线,这无疑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通常情况下会面临刑事处罚。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这种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罪具体定义为:以营利为目的,纠集众人进行赌博或者长期进行赌博活动并将此作为谋生的方式。而发展下线参与到网络赌博中来,实质上是为了助长赌博活动的规模与影响力,进而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因此可以视为开设赌场行为的一种表现形态。对于此类行为的量刑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来决定,这些情节包括发展下线的人数、涉案的赌资总额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负面影响程度等等。一般而言,情节越恶劣,所受到的刑罚也就越严厉。我们强烈建议您远离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