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伤势进行评估鉴定所通常遵循的流程包括:首先,当受害者遭受伤害之后,应该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待警察接受并处理完案件之后,将会出具一份关于伤情鉴定的书面请求。接下来,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委托书上的要求,携带涉及此次伤害案件的全部医学病历资料,依照预先设定好的路径,前去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专业的伤势评估鉴定。在鉴定过程中,法医将会结合当事人的伤损实况、病历记录以及多项检查结果等多个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综合判断。值得注意的是,伤势评估鉴定的评判依据是由国家制定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具体而言,该标准将伤势划分为从轻微伤到重伤等多种程度不等。再者,对于何时适合进行伤势评估鉴定,法律法规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如果评估的核心依据是原始性伤口,那么在伤口产生后便可立即展开鉴定工作;倘若评估的关键依据是伤口发生之后引发的各种并发症,则应等到相关症状逐渐趋于稳定之后才可以进行鉴定。一般而言,伤势评估鉴定的结果将被视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