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法规是这么说的,就是关于违约金的问题。要是你和别人签了协议说好要给对方多少钱作为违约金,结果最后算出来的赔偿金比人家真正损失的还要多出好多倍的话,那人家就有权利去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帮忙调整这个金额。就我们平时说的,如果这违约金比人家损失的那个30%还高,那就有可能会被认为是“太过分”。但是麻烦的是,看这个违约金够不够过分有时候得考虑很多因素比如你们的合同执行得怎么样双方有没有谁犯错误比较严重还有就是你们当时预想得到的好处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到判决结果。当然各个地方的司法机关处理这种事情的方式都不太一样,总而言之,违约金是有一个限度的,如果太高的话,法律也不会全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