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本违约的构成要素大体上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违约所产生的后果必须使得受害方遭受经济或精神上的损失,这种损失不仅限于金钱等实质性的财务损失,也包括无形的声誉、商誉的损失,以及对当事人精神健康等方面产生的负面影响;其次,违约的一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就已经能够预见到违约将导致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当他决定违背合同时,对于违约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应该具有理性的评估能力;再次,尽管违约方已经意识到违约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并且具备相应的认知能力,但是其仍有意为之或者对于违约的产生未采取足够有效的预防措施,这也是根本违约的重要表现之一;最后,即使违约产生的后果是严重,如果违约方能够采取适当的补救行为,例如积极地恢复原状、修复受损的关系等等,那么通常情况下这并不构成根本违约。结合实际案件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需要从多个维度对违约进行全面的分析,从而准确得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