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将案件返回公安部门的现象则被称之为"退回补充侦查"。出现该情形的原因可能在于检察院方面认为案情存在疑点或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故而要求公安机关投入更多力量补充相关证据。在补充侦查阶段内,公安机关将依照检察院提出的建议及所需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工作。对于涉案人员而言,尽管此时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但强制定期已随之重置。作为犯罪嫌疑人,必须全力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同时也可寻求律师的协助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律师能够助力于让嫌疑人更直观地了解案件的进展状况,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对补充侦查过程中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进行有效的监督。补充侦查的次数限定为两次,每次的期限均为一个月。若补充侦查工作顺利完成,案件将再度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