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肋不全骨折,能否透过分等级,给予其“轻伤”的评定,不能单从概念出发,给出简单的结论。参照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标准,对于身体损伤程度的判定,必须是综合性分析的结果,需要充分考虑众多因素的影响。对于“轻伤”这一严重程度的认定,更是需要慎重,不仅仅局限于骨折的数量,骨折部位,还需深入了解是否伴有其他类型的损伤,以及这些损伤是否妨碍到身体各器官的正常运作,特别是对呼吸功能产生较大影响等因素都需纳入考虑范围之内。所以在一般的情况下,单独的前肋不全骨折可能评不上轻伤,但是如果存在数量较多的前肋不全骨折现象,或者同时涉及到胸腔内部重要器官的损伤,且受伤对人体保持良好的呼吸功能造成了实质性的阻碍,那么它就很有可能被列入轻伤的范畴。需要明确指出,这种精确的判断并非个人行为所能完成的任务,而是需要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在查阅详细的医疗记录资料,根据详细的医学检查数据,并严格按照相关的鉴定标准和科学严谨的鉴定程序进行评估后,再做出精准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