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检察机关在处理各式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其法定之程序与时限的规定。若案情已经提交至检察机关并且诉讼当事人(被告人)未能及时接收到相关通知,这很有可能由于信息传达方面出现疏漏或者其他微小失误而造成的。因此,首先建议您可考虑委托经验丰富的律师代为与检察机关进行交涉并了解案件的最新动态,以证实为何未能接收到通知的真实原因。检察机关应在特定法律时效期内向犯罪嫌疑人披露与其相关之权利与义务。如果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存在不规范行为,从而损害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此时,委托的律师可以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协助被告提出申诉控诉。然而,在此之前,我们需要确保的确已经未能收到任何通知,且此类状况是否已超过既定的合理期限。同时,请特别留心保留所有与此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满足后期可能出现的维护权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