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下开设赌场罪的判决刑罚,需要结合各种主要因素进行精密判断,而并非仅仅局限于犯罪行为所带来的经济收益。通常情况之下,如果涉及的利益总额达到了四万五千元人民币,那么这便构成了严重的犯罪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群众性赌博活动或者以赌博作为其主要职业的人员,都将面临着法律对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的严厉惩罚。对于那些开设赌场的人,他们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当他们的犯罪行为达到严重的程度时,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审判,并且依旧需要接受罚金处罚。然而,在实际判处刑期时,仍需要考虑到犯罪行为的性质、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在此基础上,如果被告人具备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必要条件,那么裁定的刑期将会做出适当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