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处置,需要以诸多因素作为考量基础。通常情况下,盈利金额达到十万元将被视为情节较为恶劣的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以攫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开设赌博场所者,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同时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若是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须承担刑事责任及罚金。在具体量刑的过程中,司法机关将会结合案情的真实性、案件性质、情节特点以及其对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程度等因素加以全面分析与评估。如被告人是否有主动投案自首、是否存在其他立功表现、是否属于累犯等情况。倘若存在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在法定刑罚范围内适当降低刑期的可能性便增大;反之,倘若有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刑期则可能随之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