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下诈骗罪案件并非等同于该案件已被警方立案调查。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程序,立案的前提条件及程度是经过谨慎考虑并严谨执行的。在实践当中,“涉嫌构成诈骗罪”仅代表了证据表明,相关行为人的某些行为符合可能构成诈骗罪的特征,而这个推断仅仅属于最初级的调查或审讯阶段。进一步的,涉及到立案的问题时,诸如公安机关或者其它具有司法权限的机构将会对相关线索进行深入的审查,并且在确认存在明显的诈骗犯罪证据及事实的基础上,同时也必须确定其职权范围内的重大犯罪事件,才能真正地开展立案调查工作。因此,仅停留在嫌疑阶段的诈骗案件,往往尚处于调查取证阶段,初始阶段通常需要进行初步的侦查以及搜集相关证据。最后,根据法律规定的层层审查程序,经由警方确认达到立案所需证据标准之后,刑事起诉程序方能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总结起来说,“涉嫌”一词仅是一种可能性的表达,而立案则是决定是否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