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嫌疑人被捕之后,公安机关通常难以直接行使取保候审的权力。然而,假如出现了新的证据能够确认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方无罪或者他们很有可能只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时,亦或是因为案件发生的情况有所改变使得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方不适合再继续受到拘禁,或者由于拘押期届满而案件尚未得到处理等等法律上所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仍然有权利向检察院提出将其强制措施转换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助推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要照顾到犯罪嫌疑人员和被告方的合法权益。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虽然采用了取保候审这一方式,但是并不能代表着案件就此宣告结束。对被保释出来的犯罪嫌疑人员和被告方而言,他们依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与司法机构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案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