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居那段时间里,男方给女方花的钱,一般是比较难要回来的。要是这些花费,是因为处于恋爱关系当中的那种赠与行为,通常就是无偿地给出去的,而且也不存在啥附条件要求返还的情况,那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去要求人家返还。
不过,如果有特别明确的书面约定,或者能够证明这是借款,并且还有证据可以支持借款事实确实存在的话,那男方就可以要求女方把借款给返还回来。
另外,要是这些花费是用在共同生活当中的必要支出,像一起租房,或者购买一些生活用品之类的,那也是不能要求人家返还的。
总而言之,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要是双方对这些相关的事宜有了争议,那可以先试着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去解决。要是协商都协商不成,那就可以去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让法律来给出一个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