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通常指的就是像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金手镯,还有金吊坠之类的。一般来讲,在订婚同居这个期间送给对方的“五金”,如果当时没有特别明确地约定这是附条件的赠与,也就是说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种赠与,那么等分手后,通常是不需要再退回去的。
不过,如果双方在送“五金”的时候,很明确地约定了是以结婚为前提条件的,又或者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来看,“五金”的赠与本身就是附条件的,那在分手后,送东西的人就有权利要求收东西的人把“五金”给还回来。
总的来说,到底要不要退还“五金”,得根据具体的一些情况去判断,这里面包括赠送的目的,还有当地的风俗习惯之类的各种因素。要是遇到有争议的情况,那就可以通过大家一起协商或者去打官司的方式来把这个问题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