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前借的钱,夫妻是需要一起承担债务的。要是这借款是用在夫妻共同的生活当中,像是一起买东西、一起旅游之类的,或者是用于共同经营生意,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意思而借的,那这就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离婚的时候,双方就得一起把这笔钱给还了。不过,如果借款很明确就是用在一方个人的事务上,比如说一方自己去看病,或者是买一些只属于他自己的东西,而且另一方根本就没有参与这件事,也没有表示同意,那么这个借款就只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就由借款人自己来承担。在判断的时候,可不能随便瞎猜,得根据借款具体的用途,还有夫妻双方的意愿等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好好考虑一下。总之,可不能简简单单地就说离婚前借的钱,夫妻就肯定得一起承担或者肯定不用承担债务,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去分析,这样才是最公平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