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要是没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当事人要是请求把按照习俗给出去的彩礼要回来,人民法院通常是会支持的。就像有这么个情况,同居了三个月,却还没办理结婚登记,这就符合返还彩礼的那种情形。不过,这里得注意,彩礼返还的具体数额可不是随便定的,得根据双方一起生活的时间长短,还有彩礼到底是用来干的等等这些因素来综合评判。通常情况下,如果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短,那彩礼返还的比例就会相对高一些;要是彩礼已经被用在共同生活的开销之类的地方了,在返还的时候就会相应地扣除掉这部分。具体到到底要返还多少彩礼,那可就得由法院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裁量。总而言之,同居三个月却没办理结婚登记,男方是有权利请求返还彩礼的,而到底具体能返还多少,那得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