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分居一年且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想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是可行的途径。在准备提起诉讼前,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比如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要留存受伤的照片、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若一方有重婚行为,要收集重婚的相关证据,如对方与他人领取的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等;要是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可收集公安机关的处罚记录、证人证言等。
(二)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很重要。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准备好起诉状,在起诉状中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将收集好的证据一并整理好,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
(三)在诉讼过程中,要一并考虑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对于财产分割,要梳理清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并提出合理的分割诉求。关于子女抚养,要考虑自身和对方的抚养条件,如经济收入、居住环境等,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并明确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