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之前,男方名下的房车那可是妥妥的个人财产,到了离婚的时候,一般还是归男方所有。
咱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一方在婚前拥有的财产,那就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要是离婚了,另一方可没权利去分这婚前的房车。
不过,如果在婚后对这婚前的房车进行了特别大的修缮,或者添加了一些附属设施之类的,而且这些修缮和添加的行为让房车的价值有了明显的增加。那对于增加的这部分价值,离婚的时候就可以由夫妻双方来商量着处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根据房车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总的来说,通常情况下婚前的房车是归男方所有的,但要是出现了特殊情况,那就得根据具体的情形,要么双方协商,要么让法院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