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那债务的分担可没那么简单。可不是说离了婚就一定得平摊债务。就好比两口子一起过日子,那些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开销所欠的债,还有因为抚养孩子产生的债务,那都得夫妻共同偿还,而且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就像是一辆车上的两个轮子,得一起使劲儿。
但要是这债务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欠的,那可就不一样,这就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可不用跟着分担。就好像一个人突然心血来潮买了个超级贵的奢侈品,这钱可不能让另一半来背。
所以,离婚的时候,双方得先把债务的性质搞清楚,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各自该分担多少比例。要是双方吵吵半天也定不下来,那就得去法院打官司,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个公道。你想,要是不分清债务的性质和分担比例,那离婚后说不定还得为这债务的事儿扯皮,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