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不到场是不能办理公证委托的。因为公证委托需要双方共同到场,以表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过,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一方无法到场,那就需要经过公证机构的审查同意,并且按照公证机构的规定来办理。
在委托的有效期方面,通常是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委托书中明确约定的。法律并没有对委托的有效期做出固定的规定,而是可以根据具体的事务以及双方的意愿来确定。比如说,如果是委托办理房产交易事宜,那么就可以约定委托期限到房产交易完成的时候。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委托的有效期,那么一般就可以认为是在委托事项完成或者被委托人终止委托的时候失效。
总之,未到场一方委托的合法性以及有效期,都需要根据具体的公证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