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继父的那些姐妹,通常是没办法继承他的房产。除非,继父在遗嘱里清清楚楚地写明了,要让他的姐妹成为继承人,不然的话,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看,配偶、子女还有父母是排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而姐妹就属于第二顺序。要是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那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就不用掺和进来参与继承。但是,如果继父压根就没有配偶、子女或者父母这些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那他的姐妹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就可以参与到继承当中。不过,到底会是怎样的继承情况,那可得根据实际的家庭关系以及法律规定来具体确定。要是遇到那种特别复杂的家庭纠纷,或者是比较特殊的情况,我觉得最好还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得到最准确的法律建议,可别自己瞎琢磨,不然万一弄错了可就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