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证的遗嘱这类法律文书,除非出现了法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不然是不能随便就撤销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通过公证机构来办理的。遗嘱人有权利撤回或者变更自己所立下的遗嘱。当立了遗嘱之后,如果遗嘱人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那就相当于对遗嘱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撤回。要是立了好几份遗嘱,而这些遗嘱的内容相互抵触,那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不过,如果是在受到胁迫、被欺诈等这种违背了遗嘱人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作出的公证遗嘱,遗嘱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公证遗嘱的。
总之,农村的长辈在进行公证之后单方面想要后悔,能不能撤销,这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要是存在法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就可以通过法定的程序去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