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在一审的时候,一般也就开庭一次就差不多。不过,要是碰到一些比较复杂的案子,那可就说不定,有可能因为证据交换得不够充分,或者是事实认定起来特别困难之类的原因,就还得再开庭一次。
开庭的次数可不是固定不变的,这主要得看具体的案件情况。要是双方对于主要的事实和证据都没啥争议,而且法律适用也特别明确,那一次开庭说不定就能够把案子给审结掉。
但是,如果双方之间的争议很大,需要多次去质证、辩论之类的,又或者是法院觉得还需要进一步去调查取证啥的,那可就很可能会安排好几次开庭。
总之,合同纠纷一审的开庭次数是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的,到底要开几次庭,得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来综合考量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