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范畴内,父亲可是有权利通过遗嘱来处置自己的财产。他可以把财产给到儿子,而不给女儿,这在法律上是完全合法的。遗嘱,就像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一种安排方式,只要这份遗嘱满足了法定的形式要件,比如说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且标注清楚年、月、日等等这些,那它就具备法律效力。
女儿觉得这份遗嘱不合理,想要去起诉的话,一般来说,她就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份遗嘱存在着欺诈、胁迫之类的会让遗嘱无效的情况。要是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遗嘱是无效的,那通常就很难去推翻这份遗嘱的效力。
所以,仅仅因为父亲的遗嘱给了儿子财产却没给女儿,就跑去起诉,想要得到支持可不是那么容易的,除非你能够确凿地证明这份遗嘱存在着法定的无效情形。这就像是在一场法律的较量中,你得有足够过硬的证据才能有机会改变遗嘱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