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姐妹通常是没有法定的必须要偿还债务的义务的。债务的承担主体是债务人本人,除非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像是承担担保责任之类的。
倘若姐妹自己主动愿意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那么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时候,担保人就需要按照约定来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不过,这只是依据担保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并非是法律规定的那种必须要偿还的义务。
然而,如果是因为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着特殊的情感或者约定,比如大家约定共同去承担某一项债务等,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姐妹就有可能需要按照事先的约定去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姐妹是没有法定的偿还债务的义务的,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他们可能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到底要不要承担以及承担多少等,都得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