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居这段时间里,如果赠与这件事符合赠与合同的那些法定条件,那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让人家归还。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毫无保留地给了受赠人,然后受赠人也表示愿意接受的这么一份合同。要是赠与行为都已经完成,并且也没有那些法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况存在,就像受赠人严重伤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之类的情况,那这时候,赠与人就没有权利再让受赠人把赠与的钱给还回来。不过,如果这个赠与是附带了一些条件的,并且这些条件还没有达成,那赠与人就有可能有权利让受赠人把钱给还回来。总而言之,得具体看看是怎样的赠与情况,再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能判断到底可不可以要求归还同居期间赠与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