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丈夫离世后,妻子名下的那些存款,一般来说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也就没必要进行分割。要是这存款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挣来的工资、奖金,还有劳务报酬之类的财产性收益,或者是通过继承、接受赠送等途径得到的,并且没有特别说明只归某一方所有,那这些存款的一半就属于丈夫的遗产,此时妻子是有权利参与到遗产的继承分配当中的。不过,如果这存款是妻子在婚前就拥有的个人财产,又或者是丈夫明确表示要把这钱送给妻子个人,并且还注明了只归妻子所有,那这存款就妥妥地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也就不需要再进行分割。总而言之,得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这存款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妻子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