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婚后,父母给的那钱,通常是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父母明明白白地表示,这钱就是专门赠与给女儿个人的,那这钱就归女儿个人所有。可要是没个明确的约定,在司法实践里,一般就会被当作是给夫妻双方的赠与,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的层面来讲,关键之处就在于父母赠与的那个意思表达得清不清楚。要是有书面形式的约定,或者还有其他能证明这钱只是赠与女儿个人的证据,那就能认定这钱是个人财产;要是没有这样的证据,通常就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这样的规定,主要就是为了能平衡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同时也把父母赠与的真实意图给考虑进去。就好比说,父母给女儿钱的时候,要是特意说了是给女儿一个人的,那这钱就只能女儿自己用;要是没说清楚,那可能就得夫妻两人一起用,这就是为了让财产的分配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