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中,此类状况通常会被界定为互殴。互殴意味着双方彼此对对方施以殴打行为,皆存在主动发起攻击的举动。通常来讲,判定是否为互殴,得考量双方的主观故意以及行为的先后次序等要素。倘若双方皆怀有故意侵害对方的意愿,并且都付诸了攻击行动,那么就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互殴。然而,倘若一方是在遭受对方的不法侵害之后展开的自卫反击行为,并且其反击的手段与程度处于合理范畴之内,那么或许就不构成互殴,而是属于正当防卫。具体的认定工作必须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由司法机关进行全面且综合的判断。例如,在街头冲突中,两人起初因言语争吵而互相推搡,这可能初步被视为互殴的迹象;但如果其中一人在被对方连续击打后,出于本能进行了适度的抵挡反击,且并未超出合理限度,那么就不能简单地将其认定为互殴,而需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后再做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