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退婚之后,彩礼和三金通常是得退还的。咱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这样的:要是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出去的彩礼,经过查明要是属于以下这些情况,人民法院就应该支持。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压根就没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第二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确实没有一起生活过;第三种是在婚前给出去的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变得困难了。这里要注意,适用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得是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的。三金,它也是彩礼的一部分,要是符合上面说的这些情形,那也应该退还。不过到底要不要退还,以及退还的比例之类的,那还得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综合判断,比如说双方谁的过错程度更大,当地有什么样的风俗习惯之类的因素都得考虑进去。
在日常生活中,关于退婚之后彩礼和三金的退还问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总之,退婚时彩礼和三金的退还事宜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谨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