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结婚已经有三年了,这时候再去起诉离婚。要是在这三年里已经一起生活了,并且也没有让给彩礼的那一方生活变得困难,那一般就不需要把彩礼再返还回去。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是当事人请求把按照习俗给出去的彩礼要回来,要是经过调查确实属于下面这些情况,人民法院就应该支持:
第一种情况,就是双方压根都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
第二种情况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确实没有一起生活过;
第三种情况是,在婚前给了彩礼,并且给彩礼的那一方因为给了彩礼之后生活变得困难了。这里说的“生活困难”,意思就是靠着自己个人的财产,再加上离婚的时候分到的财产,都没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像结婚都已经三年了,而且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这种情况一般就不符合要返还彩礼的条件。不过,具体到底要不要返还彩礼,还得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判断,要是有一些特殊的约定之类的,那可能就会对结果产生影响。